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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法官私会当事人将被调离

[日期:2008-02-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重庆晨报2月28日报道  “法官私自会见并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吃请,接受财物,或参加他们安排的娱乐活动,将一律被调离审判岗位。”这是昨日重庆市高院出台的约束法官行为的“四个一律”廉政规定中一项。

  市高院制定四大戒律

  昨日,市高院组织全市法院一把手召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市高院钱锋院长还表示:“法院将把这项制度广而告之。”

  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四个一律”规定具体包括:法官私自会见并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吃请、财物,或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的,一律调离审判岗位;凡在评估、拍卖、变卖等财产处置中弄虚作假,串通中介机构压价抬价、封锁信息、造成流标使特定对象获利的,一律调离原工作岗位;凡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谋私利、徇私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贿赂的,一律清除出法院队伍。

  法官有以上行为的,还将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市民举报

  该负责人表示,以前对法官也有类似规定,但没有那么严格,比如接受当事人吃请,以前只是记过等处罚,现在是一律调离。“这在全国法官系统都算比较严厉的制度了。”

  据悉,自我市法院狠抓法官廉政建设以来,我市法官的查处人数,同比下降了65.7%。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发现法官有上述违纪行为,可通过信件和电话举报(举报电话67673497,或24小时值班电话66557317)。市高院承诺,对每一起实名举报和单位举报,法院将向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

  摄像机进餐厅宾馆

  专盯法官腐败行为

  市高院督察组,将不定期对全市法官进行廉政监督抽查。“必要时,我们将带着摄像机进宾馆进餐厅暗访取证。”市高院有关负责人,对法官的廉政监督,将仿效该院对警车管理的暗访方式,用镜头取证。

  据介绍,今年,全市法院的纪检工作,将重点放在利用审判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案款、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上。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作者: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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