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加快减免农业税步伐。在全国大范围、大幅度减免农业税。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免征农业税。全部免征牧业税。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主要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予以补助。今年中央财政为此新增支出140亿元,用于这方面的支出总额将达到664亿元。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对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中央财政还将安排150亿元,增加对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这项政策对于这些地区的基层建设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摘自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 )
